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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改革符合市场经济规律

1998-03-1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在机构改革问题上,如果总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做法行事,就会越改越没信心,陷入怕改的困境。应当主动多想想,如何按照十五大提出的目标要求,努力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靠拢,想出办法来,拿出劲头来,去克服困难。

我们过去总觉得,企业离不开政府,政府是企业的主管,实际上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企业应该是独立的法人,应该权、责、利统一。现在正好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,让他们拥有独立法人的地位。以电力工业部来说,1979年前完全是政府办电,改革开放以后,开始有了集资办电的做法,但因为电力行业还没有真正作为法人主体去经营,无法与国际模式接轨。从1996年底、1997年初组建国家电力公司后,电力部如今只有7个党组成员是国家公务员,还吃“皇粮”,其他的人都分流到企业里去了,这样,国家每年可少投入行政事业费4.9亿元。我们全心全意动员大家承担企业的职能,靠自己来养活自己。实践证明,这样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,又改善了职工的福利,有利于事业的发展。

(本报记者刘昆潘剑凯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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